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国家公园的专门立法,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走出的重要一步。国家公园法从布局和设立、保护和管理、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其颁布实施标志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序设立新的国家公园”。新征程上,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厚植发展的绿色底色,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深刻认识国家公园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国家公园法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依法加强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国家公园的建设和发展彰显了国家对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保障民生福祉的使命意识,展现了为子孙后代可持续发展而谋划的责任担当,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的系统思维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自然观。
近年来,我国坚持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了国家公园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一届国家公园论坛贺信中指出:“中国实行国家公园体制,目的是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屏障,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资产。”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制度创新。
准确把握国家公园的理论内涵和核心要义
国家公园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国家公园的内涵,即国家公园是指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和海洋区域。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逐步把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纳入国家公园。
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原真性和独特性。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最重要的类型之一,具有生态价值最高、保护范围更大、生态系统更完整、原真性更强、管理层级最高等显著特征。国家公园旨在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以及承载的生物、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和特殊文化价值。目前已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5个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公园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完整性和多样性。一方面,国家公园法以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按照生态系统特性和内在规律,对国家公园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实现自然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另一方面,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国家公园法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水平,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安全,提高生态系统质量。
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具有统一性和规范性。一是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国家公园法第六条明确了国家公园的管理体制,即由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方政府协作的管理体制,旨在实现高效协同管理、统筹保护利用。二是规范国家公园设立程序。国家公园法第十三条规定,拟设立国家公园的,由国家公园候选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做好前期工作;前期工作完成后,经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并征求部门意见;具备设立条件的,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后设立国家公园。
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具有科学性和精准性。一是科学分区管控。国家公园法第十六条提出,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标,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国家公园区域内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完整、代表性强,核心资源集中分布,或者生态脆弱需要休养生息的区域划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除应急救援、必要生产活动等特定情况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可以开展科普宣传、生态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活动。二是建立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国家公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这有利于实现“底数清、权属实、边界清”,增强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和精准性。
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具有全民性和严肃性。一是注重公众参与和全民共享。国家公园法充分考虑原有居民改善生产生活的合理需要,在多个环节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鼓励其参与国家公园经营性服务。二是多元化资金保障。国家公园法明确,国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国家公园资金保障制度,同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资助等方式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支持。三是严惩违法行为。国家公园法明确了公众在享受权益的同时也需承担守护责任。第五十四条规定,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国家公园界线标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在核心保护区违规活动,违法修筑设施或者进行工程建设等,最高可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高质量推动国家公园建设的实践路径
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主体。高质量推动国家公园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坚持国家代表性和全民公益性,努力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一要统筹好自然生态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和内在规律,把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保护和管理好国家公园区域内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生物及其遗传资源、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等特定保护对象,推动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统筹国家公园区域内自然生态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守护好自然珍宝和文化瑰宝,让自然遗产和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
二要加强数字赋能和服务保障。强化数字赋能国家公园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测数据集成分析、共享和综合应用,全面掌握生态系统构成、分布、动态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状况,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强化国家公园支持保障体系,依法完善支持国家公园建设的政策措施,确保规划、财政、考核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完善国家公园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国家公园文化,传播国家公园理念。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制定国家公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国家公园防灾减灾、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相关工作,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三要加强考核评估和全程监管。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建立日常巡护制度,合理配备巡护人员和巡护装备,加强巡护站点建设。加强对国家公园生态系统状况、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生态文明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国家公园空间用途管制,建立举报制度和权益保障机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国家公园建设既是一场攻坚战,又是一场持久战。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资产,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