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
观点 | 朱春全:迈向自然受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流化进程与多元共治实践
朱春全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咨询委员会国际委员2022年,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主席国,助力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昆蒙框架”,设定了“30X30”等雄心勃勃兼具可操作性的目标。这不仅是一项全球承诺,更标志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从局部、专项的生态工程,升级为纳入国家治理核心的全局性、系统性战略。中国的实践揭示了一条清晰路径:在把生态文明融入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国家战略指引下,通过深刻的制度重构、空间重塑和社会动员,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从少数部门的专业任务,真正转化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纲领。顶层设计:制度重构与法治保障的主流化进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首要特征,是将其从政策倡议提升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国家战略与法律义务。2023年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是这一进程的纲领性文件。它不仅是技术蓝图,更是政治承诺的集中体现。该计划将“昆蒙框架”目标全面分解、无缝嵌套进“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双碳”战略等国家核心议程,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完成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这意味着生态保护绩效直接关联地方主政官员的考核,赋予了战略前所未有的执行刚性。在空间层面,中国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构筑了不可逾越的生态安全底线。全国逾315万平方公里的生态保护红线,将超过90%的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珍稀物种栖息地划入永久保护范围。新构建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则从法定规划层面确立了生态空间的优先地位,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从根本上遏制了开发建设对自然空间的挤占。这一“底线管控+全域规划”的模式,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稳定、可持续的空间约束。通过国土空间规划,把优化整合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明晰边界和权属,同时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现有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增加保护地面积和提高生态学代表性和连通性。这也是中国履约落实“30X30”目标的重大举措,有望成为提前实现30%保护目标的国家。江苏盐城昔日“盐”田滩涂焕发高“颜”值 ( 雷声 摄 )法治建设的同步推进则为上述空间管控与管理改革提供了坚实保障。《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的出台,以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的修订,共同编织了日益严密的法律网络。特别是《国家公园法》的出台,将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成果制度化,明确其公益属性与统一管理权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发布典型案例,确立了“预防性保护”和“生态修复优先”的司法原则,大幅提高了破坏生态的违法成本。至此,中国形成了“战略引领—空间约束—法律保障”三位一体的顶层制度框架。体制改革:国家公园引领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体制变革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从体制建设试点开始,到发布《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机构改革优化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发布《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实现了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统一管理体制的巨变。这场变革不仅是自然保护理念的转变,保护面积的增加,更是对长期存在的“碎片化”管理痼疾的根治。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把划入的各类旧有保护地整合为一个统一管理的整体,彻底结束了“九龙治水”的历史。通过保障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的权益、鼓励社区和社会组织参与、实施保护管理和日常巡护措施、加强环保督察和社会监督、开展自然教育、休闲康养和可持续旅游等活动,引导保护与发展从对立走向协同。初步实现了规划、保护、管理、资金、执法和监督的协调统一,显著提升了自然保护管理体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多元共治:企业转型与社会力量的创新崛起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治理格局,已从政府单一主导,演变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生动局面。企业与民间力量的深度参与,为保护事业注入了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牵头组建的“工商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联盟”,推动企业自然受益转型,将自然资本考量融入供应链管理与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正在编制的《中国企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6-2030)有望近期发布。企业正经历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创造价值的战略转型。领先企业开始采纳“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框架,系统评估并披露其对自然的依赖、影响及相关风险,把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日常运营。例如,蚂蚁集团通过“蚂蚁森林”联动超7亿用户参与植树5.48亿株、率先开展GEP核算、生态修复与自然保护;蒙牛集团发布乳业行业的首份TNFD报告,并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其供应链零毁林。蒙牛旗下的现代牧业采购中粮国际源自巴西的首单“零毁林”大豆于2024年5月抵达天津港;龙源集团率先制定能源行业的ESG战略,在项目开发中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隆基绿能则承诺2050年实现生物多样性“净零损失”。国家电网和圣牧等企业率先开展自然资本核算,推动企业向自然受益转型等。环保组织与科研机构则扮演着关键的“毛细血管”与“神经末梢”角色。山水自然保护中心、阿拉善SEE基金会等组织,凭借其专业性与灵活性,在青藏高原雪豹监测、大熊猫国家公园、云南社区保护地建设等一线工作中填补空白。大学与科研机构如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为GEP核算、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和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等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科技支撑。更为深远的是,“公众科学”的兴起——通过观鸟记录、物种识别APP,数百万公众成为了生物多样性数据的贡献者,极大提升了全社会的生态科学素养与保护意识。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和民间组织的积极参与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带动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如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与河北山西两省相关部门联合,与北京林业大学、北京林学会以及国内外环保组织合作开展的“迎豹回家,共橡自然”倡议、西子江生态保护中心与当地村民合作通过授权保护中华穿山甲项目、南京江豚水生生物保护协会在南京市开展江豚保护项目、宁波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的守护“神话之鸟”中华凤头燕鸥志愿服务项目等,让我们从中看到了希望。金融创新:从绿色信贷到生态信用市场的探索前沿金融体系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将其引导至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实现主流化的关键一环。中国在此领域的探索,正从支持绿色项目向激励生态绩效深化。传统绿色金融政策已奠定基础。《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明确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支持范围;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下,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宣言》获得了超百家银行的签署承诺。在操作层面,金融机构开始将生物多样性风险纳入信贷审批流程,并创新推出“湿地贷”“森林碳汇质押贷”等产品。更具前瞻性的探索,集中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生物多样性信用市场的构建上。这标志着从“为保护项目融资”向“将生态效益转化为可交易资产”的范式转变。在海南,省农信社基于红树林的固碳等生态价值预期,创新发放了全国首笔“蓝碳贷”。北京绿色交易所等平台,正致力于开发生态系统核算与交易基础设施。桃花源基金会等环保组织在四川、云南开展的保护项目,则为未来“生物多样性信用”的生成提供了可量化、可核证的实践原型。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与多方合作共同研究推动生物多样性信用的应用。尽管这一市场尚处早期,面临标准缺失、法律权属不清等挑战,但其方向清晰:通过科学的生态价值核算,将保护行动产生的增量效益转化为可测量、可报告、可验证的“信用”或“权益”,并最终通过市场化交易实现其经济价值,形成“保护者受益”的可持续闭环。价值主流化:GEP核算引领全球生物多样性价值主流化是“昆蒙框架”的重要目标之一,国际社会高度重视。中国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引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已从地方试点探索进入全国性制度化建设阶段,初步形成“核算—转化—交易”的政策框架。主要进展包括:一是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GEP核算试点,全国超过百个市县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或称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为生态价值明码标价;二是浙江、福建等地创新“生态银行”“生态贷”等模式,将生态资源转化为可抵押、可交易的资产;三是浙江省、江西省、贵州省走在制度创新前沿。浙江首创“GEP核算应用体系”,并探索“GEP贷”等金融应用;江西出台了全国首部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地方性法规;贵州将GEP纳入省级生态文明考核。四是北京、深圳等地环境权益交易所逐步探索碳汇、水权等交易品种;五是国家政策明确将生态保护补偿与产业发展、绿色金融挂钩。核心挑战依然突出:一是生态价值的量化标准尚未达成共识,缺乏认证体系,市场公信力不足;二是交易需求以政府主导或企业社会责任采购为主,市场化消费机制尚未形成;三是生态产品产权界定模糊,收益分配与长期保护责任难以绑定;四是生态信用等复杂衍生品缺乏法律与监管框架;五是国际合作有待加强,中国参与和引领生态系统货币化核算和海洋生态系统核算标准制定的程度较低。当前仍处于“价值发现”阶段,迈向成熟“价值交易”市场仍需在标准、法治与金融工具上取得突破。总之,GEP核算已不再是少数地区的实验,而已成为全国范围内衡量“绿水青山”价值的主流政策工具。GEP也获得了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欧盟和亚洲发展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的推荐和采纳,并在一些国家开展试点。中国率先开展的GEP核算在生物多样性价值核算方面走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将发挥全球引领作用。保护成效:濒危物种保护与生态系统恢复世界瞩目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日益显现。大熊猫、藏羚羊、雪豹、东北虎、东北豹、朱鹮、江豚和海南长臂猿等濒危物种保护成效显著,濒危等级降低。中国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80年代的12%提升到2025年的25%,贡献全球超过25%的新增森林面积。“中国是世界上治理荒漠化方面最杰出的国家”,北方地区近10年沙尘天气总数对比上一个10年减少30%。中国湿地和海洋保护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国际倡议:中国由参与者成为引领者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10多项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申请得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支持,呈现了中国精彩。”中国是全球自然保护倡议的深度参与者与重要贡献者,其参与范围广、数量多、管理日趋科学,已成为全球自然保护体系的中坚力量。目前,中国拥有世界自然遗产与自然与文化双遗产19项、世界地质公园41处、世界湿地城市13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2项、IUCN自然保护地绿色名录31处,数量均居世界第一;同时,中国有34处人与生物圈保护区和82处国际重要湿地,均居世界前列。中国成功举办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生物多样性和湿地等公约缔约方大会和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展示了中国的成就、彰显了中国的国际领导力。综上所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代化治理,是一场涵盖理念、制度、空间、市场、社会和参与国际治理的深刻系统性变革。它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通过国家战略与法治的刚性约束、国土空间与保护地体系的优化整合、管理体制的重构,奠定了政府主导的坚实基础。进而,它创新性地激发了企业与市场的转型活力,释放了社会组织的专业潜能与公众的参与热情,最终形成了多元共治的强大合力。中国的实践表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流化,绝非简单的国际承诺,而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一场深刻革命。从大熊猫的悠然踱步到东北虎的王者归来,从长江江豚的再度微笑到红树林里的金融创新,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出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全面展开,这些具体而微的成果,共同勾勒出一个发展中大国平衡保护与发展的中国智慧。这条道路,不仅关乎国土自身的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也为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贡献了一个兼具雄心、系统性与可行性的治理方案,为实现“昆蒙框架”的宏伟目标注入了强劲的东方动力。中国已经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未来之路充满机遇和挑战。首先,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对世界最大的贡献;其次,学习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走出有中国特色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之路,将对世界做出更大贡献;最后,站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高度,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采纳、参与、发起制定和执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标准,将更有利于发挥中国的国际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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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观点 | 周宏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升华与实践智慧
周宏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与文化发展研究部原研究员、副巡视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下简称“两山”理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原创性和标识性概念,既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智慧的土壤,又孕育于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崭新实践,是理论创新与实践智慧的结晶,是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各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展望“十五五”,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主旋律,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内在要求,必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修补性治理”向“内在性增长”跨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态文明理念不断丰富、完善和升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原创性、标识性概念体现在“两山”理念上。从地方探索到国家意志的确立,展示了“两山”理念的内涵丰富、党的指导思想、国家意志的升华。从演进过程看,生态文明理念经历不断丰富、完善和升华过程。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到安吉县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日报》发表的《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从“两座山”看生态环境》等系列文章被汇编成《之江新语》一书;“两山”理论是其重要内容,是习近平同志对基层实践的精准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外的诸多场合以形象生动的语言论述并丰富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与内涵,提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不仅科学阐述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还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深刻道理。从认识逻辑看,生态文明理念逐步上升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完成了从实践总结到国家意志的升华。2015年3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原则,标志着这一理念进入国家治理顶层设计。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将“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成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式提出;同年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生态文明建设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法律地位。2021年11月,我们党将“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至此,生态文明理念已成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国家的意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也成为全体人民建设美丽中国的自觉行动。从实践逻辑看,生态文明理念,既来自于我国的生动实践,也体现了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中国话语体系。近年来,我国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民生福祉,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生态文明理念植根于中国大地、符合中国发展实际,是具有中国气派的科学理念,不仅回应时代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也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两个结合”的结晶,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新境界。阿西里西大草原(杨元德 摄)示范创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落地政策引导与规范。为提高示范创建和创新基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规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技术导则”,修订“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等文件,要求坚持制度引领、规划先行、权责统一、典型示范、公众参与等原则,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我国启动了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核心的示范创建体系,以引领生态文明理念落地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中央文件,均将“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列为重要任务。2017-2025年,生态环境部组织7批示范创建工作,累计命名572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240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示范区和实践创新基地并非简单的“挂牌表彰”,而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推动发展方式、生活方式、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人居环境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的有机统一。示范创建和“两山”基地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制度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生态质量“指标”持续跃升:示范创建将生态质量改善作为“硬杠杠”,推动生态环境“家底”不断增厚;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普遍居于省级行政区内前列。近一半实践创新基地生态状况达到“优”级,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样本。率先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处于各省(区、市)领先水平。一批资源消耗持续降低、低碳水平稳步提升的典型案例,夯实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根基。各具特色的“两山”转化模式初步形成,生动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演绎了“颜值变价值”的蝶变过程。现将“两山”转化的特色模式分别介绍如下。以护绿为特色,筑牢生态基底,释放良好生态红利。“护绿”的核心在于坚守生态环境底线,以高质量生态基底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只有守护好“绿水青山”,才会有“金山银山”。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新需求,须让山川秀美,让河水清澈,让蓝天绿地交相辉映,让生态惠民、生态富民落到实处。若脱离生态环境保护谈发展,不仅会透支自然本底,更会让经济发展失去可持续基础。对山清水秀的原生态区域,要维系山川秀美、河水清澈、蓝天白云的自然本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预留空间;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等区域,依托财政转移支付、横向生态补偿等制度安排,将生态保护成效转化为稳定的财政收入与就业机会。对受到污染或生态退化区域,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协同推进,推动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通过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降低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比重,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同步推进。在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中,通过对森林、草原等的生态管护措施实现“生态收益”。以修复为重点,修复生态伤疤,夯实发展基础。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必要修复,既不能无视,也不能过度修复;关键是以发展的思路和方法推进生态修复,通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让退化的生态系统重新焕发生机,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创造竞争优势。河北塞罕坝机械林场经过三代人60余年奋斗,将荒原变为了林海,创造了生态修复的典范。辽宁大洼、江苏贾汪、山西沁源等地通过矿山复垦将塌陷区“生态伤疤”转化为农业种植、生态旅游发展场所。福建省长汀的水土流失治理和永春的“全域生态综合体”、云南省洱源的洱海保护“七大行动”、浙江省德清的“九法治水”等,均形成各具特色的修复模式。中新天津生态城,通过生态修复、产城融合发展,将盐碱滩涂打造为宜业宜居的生态新城。生态修复后加载文化元素还可以打造特色品牌,如云南元阳哈尼梯田的遗产品牌、福建泉州鲤城“古泉州(刺桐)史迹”的文旅融合、新疆特克斯“世界喀拉峻·中国八卦城”的特色IP等。技术进步与工艺创新是“生态修复”的重要支撑,不仅可以将生态资源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还能提升生态产品科技含量与附加值。以增绿为途径,扩大生态增量,培育发展动能。“增绿”的核心是提高木本草本植被覆盖率,充分发挥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的“四库”功能,增加自然生态资本积累,实现生态增量向经济增量的转化。“三北”工程持续推进大规模植树造林,塔克拉玛干沙漠“锁边”工程等,不仅控制沙漠化的侵入,还筑牢了北方生态屏障。古库布其沙漠、甘肃省八步沙林场、山西省右玉县等地通过长期添绿、增绿、补绿,实现了“沙进人退”到“人进沙退”的逆转。甘肃省民勤县、山西省右玉县等,均创造了荒原变林海、沙地变绿洲、青山变金山的人间奇迹。而“沙戈荒”成为我国北方地区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基地。重庆市巫山县依托山地立体气候特点,发展气候经济,形成了“生态资源—生态产品—生态品牌—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贵州省毕节石漠化地区创造了“山顶戴帽子、山腰系带子、山脚搭台子”的立体经果林模式,既治理了石漠化问题,又带动农民就业、增加收入。对于土壤污染地区,通过种植能源植物,既可吸收土壤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二氧化碳,又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收到了降碳减污“一举多得”的效果。以运维为手段,深耕生态优势,培育产业优势。核心是聚焦“精耕细作”,精准挖掘生态资源的独特价值;通过发展特色生态产业、提升生态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实现生态资源向经济财富的高效转化,让生态优势成为产业核心竞争力。在农业领域,浙江省安吉县、四川省稻城、云南省元阳县等地推动绿色有机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发展了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浙江安吉变“靠山吃山”为“养山富山”,全县财政收入中绿色收入占比越来越大。在产业升级领域,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做“减法”,换取生态质量与经济效益“加法”,实现环太湖地区的绿色发展。贵州省贵阳乌当区以“生态+”融合为路径,构建“百姓富、生态美”的生态健康之区。在特色产业领域,吉林省集安市构建人参研发、种植、加工、营销全产业链。发展旅游业,则需要研究新形势下需求侧发生了什么变化、出现了什么新需求,提供什么样的生态产品和服务才能满足需求侧变化。要研究为什么浙江省安吉县全域乡村旅游、吉林省抚松县冰雪旅游等,能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而有些地方却没有收到预期效果,这是发展生态旅游业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以绿碳为载体,激活碳汇潜力,实现生态价值。内涵是通过海洋、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将减碳的成效转化为经济收益。海洋生态系统、沿海滩涂植被是地球上最密集的碳汇载体之一,保护修复是激活碳汇潜力的重要抓手。我国沿海的海草床、红树林、滨海盐沼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全国红树林面积增长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广东省湛江市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退塘还林+生态补偿”机制,成为濒危鸟类重要越冬地;海南省东寨港运用“海漂垃圾拦截网+底栖生物增殖放流”技术,提升湿地生态服务价值,其红树林修复项目产生的5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碳汇成功交易,不仅恢复了红树林生态,还能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收益。滨海盐沼湿地中的芦苇、碱蓬等植物,不仅能捕获与封存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还能净化水质、维系生物多样性,形成“降碳—生态—增收”的良性循环。通过“蓝色海湾”“美丽岸滩”“和美海岛”等建设,整治修复海岸线与滨海湿地,可显著提升碳汇能力。山东长岛县以“固藻集鱼”模式建设海洋牧场,通过人工鱼礁投放、藻类移植,实现纯天然养殖,形成“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美好生态。“贵州屋脊”云上风电(李学友 摄)对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的简要评述及其展望生态环境保护者、生态产品提供者只有有了收益,才能提升生态产品生产和供应的积极性,生态环境质量才能得到真正改善。将优良的生态环境转化为可支配收入,关键在于提供生态产品与服务,以市场价格计入地方生产总值核算,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规定,生态产品即生态系统为经济活动和其他人类活动提供的且被使用的货物与服务贡献,包括物质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等三种类型。通过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使其经济价值显性化。发展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要提升产品特性和质量档次,丰富文化和情感价值等内涵。如陕西安康的茶农因茶兴业、因茶致富;吉林查干湖渔场实现了保护生态和发展旅游业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江西婺源县将古村落保护与生态旅游结合,形成“最美乡村”品牌。要以品牌为抓手整合生态产品和服务,减少生态产品形状、品质的雷同,避免“内卷”。从资金来源角度看,包括纵向财政转移支付、横向生态补偿、损害赔偿等方式,主要有政府付费、公众付费、公益组织付费及多元付费等类型。一是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作为政府购买生态产品的资金,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损失补偿费、育林费、林业基金、造林专项资金、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资源综合利用基金、清洁生产基金、环保产业基金等。二是横向生态补偿。需要厘清补偿理由、对象、补偿数量及方式。对受益主体明确的生态产品,应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对承担国家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责任的核心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的生态补偿,以国家转移支付方式为主。对不同行业间、河流上下游间、流域间的生态补偿。以新安江—千岛湖、赤水河流域联合补偿等为典型案例。三是拓展资金渠道,形成有利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财税政策和绿色金融制度。如浙江的“‘两山’合作社”、福建的“生态银行”、江西的“古屋贷”等模式。四是市场机制。以碳汇市场为例,以数据监测和分析为基础,市场交易前提是所有权确定、市场价值标准化,以反映市场供求、稀缺程度、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成本等,使绿水青山保护者和美丽中国建设者有所得,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十五五”绿色发展蓝图已经擘画,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战斗号角已经吹响,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修补性治理”到“内生性增长”跨越,从“理论共识”向“制度安排”跃升,砥砺前行,久久为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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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观点 | 刘锦涛:迈向要素化时代:我国碳市场建设进程与碳金融创新路径
刘锦涛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张麓隐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校办综合科科长在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加快推进、以及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同步发力的背景下,“碳”(即碳排放)正在从一种环境约束,转变为可以计量、定价、交易和配置的新型关键生产要素。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代表的碳市场,目前承载着控制排放总量、形成碳价信号的重要使命,并日益成为连接资源要素、产业结构与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枢纽。围绕配额、减排量等基础资产展开的碳金融创新,正从边缘探索走向制度化、体系化发展。当前我国碳市场已完成从地方试点到全国统一市场的关键跨越,制度框架逐步完善,价格信号和激励约束作用初步显现,而在覆盖范围、市场深度、产品丰富度以及与金融体系的协同等方面,也有较大提升空间。与此同时,碳资产质押融资、碳中和债券、碳基金等新型工具不断涌现,也带来定价机制不成熟、风险识别与监管边界有待厘清等新课题。在迈向“要素化时代”的进程中,如何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发挥碳市场在要素配置和结构调整中的基础性作用,如何在风险可控和防止“过度金融化”的前提下推动碳金融有序创新,已成为关系我国绿色低碳转型质量和金融体系韧性的关键议题。贵州省黔东南州丹秦县排调镇的苗族同胞跳锦鸡舞庆丰收(杨武魁 摄)碳要素化的战略逻辑:从环境约束到关键生产要素在传统的经济发展范式中,碳排放被视为环境外部性,更多通过行政管控、排污收费等方式加以约束,其本身并不被视作可以配置的生产要素。“碳要素化”的实质则是把碳排放纳入现代市场体系,通过确权、计量、定价和交易,将其从无形约束转化为可配置资源,从而嵌入资源禀赋、产业结构与技术路径的整体优化之中。从经济学理论看,碳要素化是对环境资源稀缺性和产权理论的综合运用。一方面,通过总量控制与排放权配置,将碳排放的环境成本内部化到企业决策中,使多排放多付出、少排放有收益的约束机制得以形成;另一方面,通过明确碳排放配额和减排量的权属,建立可转让的排放权利,实现“谁拥有权利、谁承担责任、谁享有收益”的产权逻辑。与资本、土地、劳动力等传统要素相比,碳要素具有显著的政策驱动性、强监管属性以及跨期、跨区域的流动特征,这决定了其市场化配置离不开制度设计与金融工具的深度参与。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框架下,碳市场的首要功能是通过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实现减排目标与经济增长、能源安全之间的动态平衡。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面临着突出的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而碳市场通过设定排放总量上限,引导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在约束中寻求结构和技术的调整空间;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在配额和减排成本之间权衡,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减排责任的成本最小化,提高全社会减排的效率。从政策工具组合看,碳市场与能源结构调整、产业政策、财政税收、环保标准等措施存在显著协同关系。在能源侧通过加快可再生能源和非化石能源发展,创造低碳供给;产业政策通过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改善减排技术边界;碳市场则在需求侧引导企业根据碳价信号优化生产决策,实现谁更高效、谁获得更多资源的竞争格局。因此,从要素化视角审视碳市场,碳排放权不再只是履约工具,而是同时具备产权属性、收益属性和金融属性的复合型资产。企业在获得配额或形成自愿减排量后,其未来减排空间和成本结构发生变化,相应的碳资产会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潜在收益或成本压力。与此同时,通过交易、质押、证券化等方式,碳资产可以与货币资本发生转化,成为连接环保绩效与融资能力的关键纽带。这意味着,碳市场与碳金融的关系正在从政策附属走向相互塑造。碳基金、碳资产管理计划、与碳指标挂钩的债券和贷款产品,将成为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低碳领域的重要抓手。“贵州屋脊”韭菜上悠闲的马匹 (杨念 摄)我国碳市场建设的阶段性进程与制度特色我国碳市场并非一步到位,而是先在地方试水,再在全国成型。自若干省市率先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来,各地围绕配额分配、行业覆盖、交易方式和监管规则等进行了大量探索与制度创新。在运行效果上,各试点虽存在碳价水平、交易活跃度和企业参与度的差异,但普遍提升了企业对碳成本的敏感度,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建立排放数据管理、减排项目储备和内生化碳管理机制。在地方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进入以“统一平台、重点行业”为特征的新阶段。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数据,截至2024年末,全国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达6.3亿吨,累计成交额430.33亿元,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4年市场呈现鲜明的量价齐升特征,全年配额成交量1.89亿吨,成交额181.14亿元,创下年度成交金额历史新高,充分体现市场对减排价值的认可。交易价格方面,全年整体上扬态势明显,4月24日收盘价首次突破每吨100元整数关口,12月31日收盘价报97.49元/吨,较2023年底上涨22.75%,价格发现功能逐步显现。与此同时,碳市场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2024年1月,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全国碳市场运行管理规则,填补了此前立法位阶不足的制度空白。2025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开启碳市场的提质扩容步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正视我国碳市场仍处于成长阶段,制度和功能尚不完备的客观现状:一是覆盖范围上还需要将更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系统纳入,以使市场总体交易规模与“双碳”目标下的减排需求匹配;二是配额分配中需要加强拍卖机制、动态调整机制,提升碳价信号的稀缺性和前瞻性;三是数据质量、MRV能力和信息披露水平有待提升,以避免其影响市场对碳资产价值和风险的准确定价。面向“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碳市场改革的方向愈发清晰:一方面,要在巩固现有制度基础上,稳步扩大纳入行业和主体范围,推动从局部试点走向全产业链覆盖,提高碳市场在全国要素配置中的权重;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配额分配和调整机制,适度提高有偿分配比例,逐步强化总量约束,增强碳价的硬约束和预期引导作用。同时,还稳步加快构建统一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体系,提升数据真实、完整和可比性,为碳资产确权和金融工具创新提供坚实基础。山东省莱州市海域的海上风电项目(新华社记者徐速绘摄)碳金融创新图景:基础设施、产品体系与机构参与围绕碳排放权这一基础资产,我国碳金融产品体系正在由单一履约工具向多元化配置工具延伸。当前,全国碳市场配额与温室气体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已成为最核心的基础资产,并加强联动。企业在履约之外,通过多余配额和减排量的交易与质押,实现了减排到融资的转换。另一方面,部分交易场所和金融机构开始探索碳远期、碳贷、碳资产收益权转让等产品,为企业锁定成本、对冲风险提供工具。与此同时,以碳中和债券、绿色债券中嵌入减排约束条款、与碳指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等为代表的“类碳金融工具”,也在丰富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选项。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发生角色重塑。随着碳市场制度逐步清晰,金融机构从旁观者日益转变为参与者和服务者。商业银行在信贷端积极嵌入碳要素,围绕重点排放企业和绿色项目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碳中和贷款、转型金融等业务,将企业减排绩效与授信政策、利率定价相挂钩;证券公司、基金和期货机构则在碳配额交易、做市服务、资产管理产品设计等方面加快布局,尝试将碳资产纳入多资产组合管理。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将碳因素纳入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声誉风险评估框架,实现从合规驱动向战略布局的深刻转变。基础设施与信息系统加速完善。碳金融要素化配置离不开一整套支撑性基础设施。以碳排放权登记结算系统、统一交易平台为核心的碳基础设施为碳资产确权、托管、转让和履约提供了底层支撑,保证交易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围绕碳排放数据、减排项目、环境信息披露而建立的大数据平台和信息服务体系,正在成为金融机构定价与风控的重要输入。进一步而言,碳排放数据正逐步与绿色金融统计、ESG披露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接,使碳信息成为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战略决策的重要变量。碳金融化风险监管思路不断升级。在碳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监管部门对碳排放过度金融化始终保持警惕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首先,碳价受政策、预期和国际市场影响较大,若在基础数据、定价机制尚不完全成熟的阶段仓促推出高杠杆、强投机性质的衍生品,容易诱发价格剧烈波动,放大市场风险和声誉风险。同时,若碳金融创新脱离实体减排实际,形成只做金融不做减排的套利空间,将削弱碳市场的环境目标。因此,监管思路正在向“鼓励有序创新、坚守风险底线”方向演进: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强化投资者适当性与穿透式监管,推动碳资产信息披露与压力测试常态化;将碳金融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与绿色金融、气候风险管理等政策工具协同发力,引导金融创新始终围绕提高减排效率和服务实体转型这一核心目标展开。“贵州屋脊”韭菜坪日出(杨念 摄)面向要素化时代的制度完善与创新路径在经历了从地方试点到全国统一市场、从履约工具到资产载体的快速演进之后,我国碳市场和碳金融正站在向高质量服务于“双碳”目标转变的关键节点。“碳”被纳入要素体系,要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发挥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作用,碳金融创新对法律制度、监管能力和国际协同提出了更高要求。因而,面向要素化时代,应当在扩容提质、要素协同、多层次金融体系构建以及全球规则重塑等方面统筹发力,构建稳健、高效、开放的碳市场与碳金融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拓展碳市场覆盖范围与提升碳价信号有效性。迈向要素化时代,要在稳妥前提下加快碳市场扩围,将更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以及具有较大减排潜力的重点领域纳入全国碳市场。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强化价格的稀缺性和约束力,引导企业将碳成本纳入中长期经营决策。碳价信号的有效性,还有赖于数据质量和市场透明度。要加快建设统一的排放核算标准和高质量的MRV体系,强化第三方核查责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升配额发放、履约情况和减排绩效的透明度,使碳价真正成为反映减排边际成本和转型压力的有效信号,而非单纯的政策预期投射。二是推动碳要素与多种要素市场协同配置。碳要素化并不是在现有要素市场之外另起炉灶,而是要与能源、电力、土地、技术、数据等多种要素市场协同配置,形成“要素组合”的综合效应。应强化碳市场与电力市场的衔接,引导电力现货价格和交易机制更好体现不同能源品种的碳排放差异,推动高碳机组退出、低碳电源上位。同时,要推动碳排放权与用能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的统筹管理,探索综合性环境权益平台,减少碎片化、重复约束。在更大范围内,要将碳要素纳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筹规划。推动不同区域在碳配额、减排项目和绿色投资上的优势互补,通过建设统一的碳排放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使碳要素在区域间的跨域流动更加顺畅,在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布局中发挥隐形之手的调节作用。三是构建多层次碳金融体系与区域协同机制。要素化时代的碳金融,不仅需要有产品,更要有体系。在市场层面,应在现货市场基础上,稳步发展场内外衍生品市场,适时推出与碳配额和合格减排量挂钩的远期、期货、期权等工具,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手段;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探索与碳指标挂钩的债券、票据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形成多层次体系。在区域层面,可以依托具备产业基础、金融资源和创新能力的重点城市和区域,培育若干碳金融功能区和示范区,推动碳资产评估、交易撮合、投融资服务、法律仲裁等专业服务集聚。同时强化碳金融与现有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的互认与衔接四是提升治理能力与参与全球规则重塑。碳要素化能否行稳致远,最终取决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持续提升对碳资产价格波动、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压力测试能力。探索将重大碳价格冲击和气候风险情景纳入金融机构评估体系,引导其主动调整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在国际层面,碳要素化也是全球规则竞争和合作的重要领域。随着国际碳市场、碳边境调节机制和多边气候协定不断演进,我国既是重要参与者,也是规则重塑的重要推动力量。未来,应在巩固国内市场基础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对接和标准制定,推动碳排放核算、减排项目认证和碳金融产品标准的国际互认,为企业“走出去”和跨境低碳投资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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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赴京对接2026年论坛研讨会筹办工作
2月2日至4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执委办副主任、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傅涛带队赴北京拜访中华环保联合会、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机构及论坛咨询委员会部分委员,就2026年论坛研讨会筹办等工作开展对接和交流。拜访中,傅涛向长期支持论坛的各有关机构和委员表示感谢,介绍了论坛执委办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2026年论坛研讨会总体考虑,积极邀请相关机构负责人及委员出席2026年论坛研讨会,并就下步合作项目开发、论坛机制及智库建设等工作进行交流。各有关单位及委员对2026年论坛研讨会总体考虑充分认可,表示将进一步深化与论坛交流合作,积极参加2026年论坛相关活动。论坛执委办一行与朱春全委员座谈交流论坛执委办一行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座谈交流论坛执委办一行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中国代表处座谈交流论坛执委办一行与涂瑞和委员座谈交流论坛执委办一行拜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马超德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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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两会会客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许风伦:全面展现美丽贵州新风采
两会会客厅|许风伦:把优良生态环境巩固好、优势发挥好,全面展现美丽贵州新风采“‘十四五’期间,全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厚植了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1月27日,省政协委员、省生态环境厅党委书记、厅长许风伦走进“两会会客厅”,围绕“大力实施强化比较优势战略,实现优势更优、强势更强”主题接受媒体采访。“‘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许风伦介绍,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贵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崇尚生态文明的氛围更加浓厚,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越守越好、越守越牢。”许风伦说。“十四五”时期,贵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省生态环境厅围绕解决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大力实施城乡生态环保设施补短板攻坚突破,着力提升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攻坚突破,推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围绕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实施重点河湖污染治理攻坚突破,保护一江清水向东流;围绕打好净土保卫战,大力实施工业固废综合治理攻坚突破,扎实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他通过一组数据,亮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绩单:“‘十四五’以来,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8%以上,119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3%以上,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文件,提升审批效能,对全省200多个重大项目开展环境影响“预评估”,高效服务重大项目落地,推动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武陵山区、苗岭山脉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陆续落地,新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面积超82万亩。刺梨、香禾糯入选全国优秀案例,贵阳等7地入选全球“自然城市”,全省生物多样性丰富度居全国前列。创建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和“两山”基地61个,形成了一批生态示范引领样板。在环境治理体系方面,“十四五”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设立省级生态环保发展基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跨省域横向生态补偿等试点走在全国前列,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等31项生态文明改革经验列为国家案例,建成4157个点位的全省联网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同时,还制修订《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制度支撑。许风伦表示,“十五五”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美丽贵州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期,将围绕提高生态环境“含绿量”、提升经济增长“含金量”、加快推进生态优势转化、完善美丽贵州建设保障体系等重点开展美丽贵州建设。“‘十五五’时期,我们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美丽贵州建设为统领,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切实把优良生态环境巩固好、优势发挥好,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全面展现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美丽贵州新风采。”许风伦说。“政府工作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部署,既紧扣国家战略要求,又立足贵州省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许风伦表示,将从坚持环保为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保护修复并重,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四个方面发力,推动省两会精神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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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观点 | 于宏源:格拉斯哥到贝伦:全球气候议程演变与核心挑战
于宏源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长聘特聘教授谢建智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生《巴黎协定》进入实施阶段后,全球气候治理的推进路径经历了从规则塑形到执行落地的再定位。格拉斯哥(COP26)完成了实施细则的关键拼图,特别是在第6条市场机制、共同时间框架和统一透明度制度方面,为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的贡献提供了可比较、可核查的制度条件;沙姆沙伊赫(COP27)将“损失与损害基金”纳入多边机制,并提出面向国家与非国家行动体的适应议程,脆弱国家的风险与公正诉求进入了预算和工具层面;迪拜(COP28)通过首次全球盘点与“阿联酋共识”,明确了可再生能源扩张与能效提升的方向,并启动了"损失与损害基金"运作与全球适应目标(GGA)框架搭建;巴库(COP29)转向全球资金新集体量化目标(NCQG)与融资路线图,提出了到2035年的年度规模与“发达国家带头”的框架性安排。总体来看,四届大会形成了“规则确立一盘点校准一融资方向”的连续推进,但资金结构与来源工具、国内外政策一致性与问责链条,以及多边与俱乐部机制的嵌合仍未闭合。作为被寄予厚望的“实施cop”(implementationcop),贝伦(cop30)在气候资金、公正转型和适应框架等方面有了新的进展,但在化石能源路线图、适应指标的可操作性以及资金兑现机制等方面仍留下明显缺口。2021年格拉斯哥会议标志着《巴黎协定》全面实施的关键起点,核心贡献是弥补“规则书”未完成环节,确立第6条合作方法与减排机制,提供统一会计口径;出台共同时间框架和透明度制度,保障国家自主贡献(NDC)提交更新的可比标准。格拉斯哥会议将“与1.5℃路径一致”嵌入2030年前行动逻辑,推动领域政策工具从宣示性目标转向预算化与时间表化,完成从共识政治向合规政治的过渡,但其可持续性依赖后续资金与工具供给。在巴西亚马孙州首府马瑙斯拍摄的热带雨林 (新华社记者 王天聪 摄)2022年沙姆沙伊赫会议延续机制化进程,确立“损失与损害基金”制度框架,推出适应议程,标志适应进入指标化与预算化管理流程。沙姆沙伊赫会议中,脆弱国家诉求转化为具体机制,发达国家强调资金多元与市场化工具,发展中国家要求稳定来源,博弈显示制度承诺需财政与政治兑现。2023年迪拜会议通过首次全球盘点确立“阿联酋共识”,明确可再生能源三倍增长、能效翻倍目标及化石能源转型方向,推动损失与损害基金运作和适应框架构建,但执行仍存挑战。迪拜会议在资金、市场会计层面仍存未决问题,会内外倡议增多带来示范与副作用,需建立多边与俱乐部机制接口。2024年巴库会议转向全球资金新集体量化目标(NCQG)与融资路线图,明确2035年年度融资规模及发达国家责任,但非债工具占比低,主权风险分担等系统性问题未纳入规则化解决方案。2021年以来四届会议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未形成“指标一预算一项目一评估”闭环,需连接多边共识与地区行业机制。气候治理主要矛盾包括:其一,资金与目标错位,量、源、价、流向四维度未闭环,承诺兑现难,私营资本意愿低,资金流向失衡。资金错位导致脆弱国家项目难落地,中等收入国家绿色投资机会成本上升。其二,《巴黎协定》规则与执行断裂,化石能源减量审慎化,碳会计口径不统一影响信用质量与市场效应。其三,治理碎片化加剧,多边外倡议增多但缺乏嵌合机制,增加发展中国家成本。其四,错位问题加剧,升温目标难实现,执行赤字代价高。问题已从“要不要做”转向“如何做成”,依赖制度工程化与问责化。作为对2024年巴库COP29新集体量化(NCQG)目标的延续,2025年气候大会需要继续推进2035年资金规模及路线图。2025年贝伦COP30在此基础上,并未重新在金额层面进行博弈,而是通过《共同体决定》(Mutir⃞ODecision)和"贝伦一揽子计划"等文件,将NCQG与实施路径纳入整体决议之中:一是重申发达国家在3000亿美元目标中承担“带头作用”,同时鼓励其他具有能力的行为体参与1.3万亿美元资金动员;二是以“巴库一贝伦1.3万亿美元路线图”为抓手,将资金议题从一次性承诺转为持续至2035年的执行进程。相应地,贝伦方案在适应资金方面提出,到2035年在2025年水平基础上至少实现“三倍”增长,并与“巴库适应路线图”的工作安排相衔接,以期在下一轮全球盘点前提升适应投入的可预见性。"雪龙2" 号极地科考破冰船在北冰洋科考 (新华社记者刘诗平 摄)在这一框架下,气候资金议题呈现出“部分前进、部分固化”的状态。一方面,3000亿美元与1.3万亿美元路线图在数量上显著高于以往承诺,被视作气候资金体系发展以来较大规模的一次集体抬升。另一方面,贝伦并未围绕NCQG的“质量”给出更细化的制度安排。例如,公共捐款在总体资金中的目标比例尚不明确,对于传统发展援助简单“贴上气候标签”的问题仍缺乏操作性约束;在利率上行和债务压力加剧的背景下,如何防止新增资金进一步加重发展中国家的债务负担,也尚未形成共识。从表面来看,适应资金“三倍”承诺具有一定象征意义,但从执行角度看,其基础仍然较为薄弱。贝伦方案及相关媒体报道普遍承认,该目标缺乏清晰的基准年、阶段性考核节点以及分摊方式,更多是一种带有方向性的政治号召。现有研究对发展中国家适应资金需求的估算明显高于“三倍”于当前水平的数额,适应资金在整体气候资金中的占比也未获得硬性提升,这使得“数量上前移、结构上滞后”的情况并存。值得注意的是,贝伦决议首次在较为系统的框架下处理“气候与贸易”的交叉议题。《共同体决定》对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单边贸易措施提出关切,重申气候措施应符合开放、非歧视的国际经济秩序原则,不应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或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决定在今后几年内召开多场专题对话,讨论贸易在气候行动中的机遇与挑战。这一表述在一定程度上将发展中国家对于边境调节机制等气候相关贸易措施的担忧纳入多边文本,并为后续在多边框架下讨论气候一贸易接口预留了程序空间。总体而言,贝伦在资金议题上的主要贡献,在于通过NCQG、1.3万亿美元路线图和适应资金"三倍"目标,提供了一个具有时间指向的“规模锚”,并开始尝试将资金、贸易与公平问题放在同一议程中加以讨论。但在“源一价一流向”的结构化设计层面,相关安排仍停留在原则与框架阶段,资金结构与风险分担机制的关键问题并未得到实质性推进。2025年贝伦COP30在东道国的推动下,被多方定位为“适应cop”。从过程结果来看,会议确实在全球适应目标(GlobalGoalonAdaptation,GGA)的指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进展:大会通过了一套59项非约束性的全球适应指标,用于跟踪各国在水资源、粮食安全、健康、生态系统、基础设施与生计等领域的适应行动,同时也涉及资金、技术与能力建设等实施要素。这一指标体系为GGA提供了一个初步的可观测框架,有助于在未来的国家适应计划(NAP)和透明度制度下,对适应努力进行更系统的报告与比较。但从制度效能角度看,指标体系本身的争议和实施条件的不足,使得“适应cop”的预期并未完全实现。其一,指标清单在谈判后期经历了大幅删减与修改,引发了多方的不满。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集团在闭幕阶段公开表达对最终文本的保留意见,认为59项指标在反映发展中国家实际处境、突出资金与实施手段的重要性方面有所削弱。部分原有草案中更具针对性的指标被压缩为较笼统的表述,弱化了指标体系在指导国家政策与项目设计方面的操作性。其二,“可测量”与“可实施”之间仍存在明显距离。即便在技术上形成了指标清单,许多发展中国家在数据采集能力、项目储备、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面仍面临结构性约束。贝伦方案提出要通过“巴库适应路线图”加强对适应规划与实施的支持,但并未明确相应的资金安排、技术援助渠道或制度性支撑,导致指标体系与具体实施之间仍有较大落差。其三,森林与原住民议题在政治文件中得到突出,但尚未充分嵌入指标体系。作为“亚马孙COP”,贝伦文本多次强调森林保护、原住民和地方社区在减缓与适应中的关键作用,巴西也借会议推出全球热带森林基金等倡议。然而,GGA指标更多围绕国家层面的政策与成果设计,对如何在指标层面系统体现地方知识、本土社区治理经验与原住民权利,尚缺乏细化安排,这一部分的制度化仍有待后续工作逐步补足。在此意义上,贝伦在适应议程上主要实现的是“可观测性”的增量,而非能力与资源的质变。对于高度脆弱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关键问题不在于指标数量本身,而在于能否借助这一框架形成可融资、可执行的具体适应项目。作为2025年气候大会最重要的成果,贝伦通过公正转型工作方案,建立国际合作安排,标志其从宣示进入制度化议程。公正转型文本纳入权利要素,强调保障工人权利、包容群体,连接人与制度,关注社会维度与分配正义。公正转型机制仍处框架阶段,关键问题未细化,面临资源约束与国内基础不足的挑战。贝伦在公正转型上迈出半步,提供制度载体但实际效果待后续塑造。然而,2025年气候大会未能推进后迪拜时刻的化石燃料与1.5℃叙事,COP28“迪拜共识”首次在正式文本中写入从化石燃料转型的语言,据此,外界普遍期待贝伦能够在化石能源治理上进一步前移。然而,2025年COP30的实际结果不尽人意,多边谈判在这一议题上的推进空间仍然有限。欧盟等联盟提议启动退出化石燃料全球路线图,但遭反对,核心文本未出现化石燃料相关措辞,引发对科学共识削弱的批评。2025年气候大会的《共同体决定》重申1.5℃目标,承认当前NDC落实后升温仍达2.3-2.5℃,鼓励对标净零路径,未形成新集体约束。化石燃料措辞缺席将转型压力转移至国内与俱乐部机制,长期愿景强化但短期约束偏弱的特征未改变。从格拉斯哥到巴库,气候治理阶段性推进,贝伦延续路径但暴露资金、规则、治理掣肘,核心问题转向如何落地承诺。贝伦的意义在于明确全球气候治理关键问题转向“如何落地”,资金工程化、规则可执行、公正转型制度化是行动闭环关键。贝伦提供了清晰的“问题清单”,既是阶段终点也是新起点,后续治理需各方在资金、技术、规则与政治间找到平衡,将承诺转化为集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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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观点 | 张志强:从“碳达峰”迈向“碳中和”:中国双碳战略的深化与升维
张志强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合作部主任雷洁琼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合作部助理研究员岳书旭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合作部助理研究员当前,全球气候治理正进入全面落实《巴黎协定》的关键时期,中国积极稳妥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世界绿色发展的坚定行动派和重要贡献者。通过构建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中国不仅以提前完成部分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彰显了大国担当与行动效能,更提出了碳达峰阶段后全经济范围、全温室气体净排放下降等一揽子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进行面向碳中和的全局性、系统性布局。这一历史性突破,标志着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道路上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提升目标:从二氧化碳到全经济领域温室气体减排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初期,中国的政策和市场机制的建设重点主要集中在能源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随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首次将甲烷、氧化亚氮、含氟气体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历史性地实现了相对下降目标向绝对下降目标的转变,标志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向全经济领域、全链条综合治理纵深推进。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22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含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为125.2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不含LULUCF)为151.6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随着温室气体管控范围的扩大,中国将增加超过2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覆盖量,显示了更为积极进取的战略决心。到2035年,中国温室气体净排放较峰值下降绝对量预计将超过1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为碳排放控制增添明确指导和强有力的约束性目标。在碳中和愿景的引领下,中国正在逐渐完善加快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以及生活方式等全面转型的战略框架,涵盖了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林业等部门。有序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围,在原有发电行业的基础上,新增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纳入排放规模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比例从最初的40%扩展到60%,到2035年预计覆盖全国80%的碳排放。在全面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提出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并通过生态保护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推动碳汇能力提升。与此同时,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一方面,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法典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专项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强化标准、监测和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推动建立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的新机制,明确了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为精准控制碳排放、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乌蒙深处(袁德志 摄)优化路径:从双轮驱动到多领域协同发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仅需要市场“看不见的手”与政策“看得见的手”协同发力,更依赖于一套不断完善的政策框架、一个日益活跃的碳市场,以及为这场深刻转型提供持久动力的核心支撑。在政策层面,中国已构建起以《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为纲领的“1+N”政策体系,并正进入精细化落实与动态评估的新阶段。这一深化体现在制度构建的精准化——正加快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并着手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也体现在持续的动态优化上,通过加强部门协调与数据共享,提升政策效能。同时,中国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在系统提升气候韧性、全面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在市场层面,全国碳市场正通过“扩围”与“收紧”不断深化。将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纳入市场,以及《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的发布,明确了从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的中长期路径。通过引入碳质押、碳回购等金融工具,市场得以盘活企业碳资产,引导生产要素向绿色低碳领域流动。而强化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则为市场的健康运行守住了底线。这场转型遵循着清晰的阶段路径。当前至2030年(碳达峰前),核心在于协同机制的初步建立与重点领域突破,如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和能源结构优化;2030年至2035年(达峰后稳中有降),则进入体系化深化阶段,政策全面协同,并设立全经济范围的绝对量减排目标;2035年后(迈向碳中和),将追求所有领域的深度脱碳与协同增效,完成制度全面转型。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气候政策重心正在实现一次关键性的跃迁。从聚焦2030年前的“碳达峰”加速向2060年“碳中和”进行前瞻性、系统性的布局。这一转变的核心特征,是从解决增量问题转向规划存量的彻底革命。在碳达峰阶段,其核心是“控增量”,政策主要着眼于遏制碳排放增长速度,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和重点行业节能改造。而面向碳中和的布局,则要求对整个能源系统和工业体系进行深度、彻底的绿色重塑,其核心是“去存量”。这种前瞻性布局已在当前的政策工具与市场设计中清晰显现。一是碳市场的制度预设。当前全国碳市场从“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的明确路径,正是为碳中和时代的绝对减排铺平道路。配额分配从免费为主转向免费与有偿相结合,并逐步提高有偿比例,旨在向企业传递明确的长期碳成本信号,从而倒逼企业投资零碳甚至负碳技术。二是技术创新的赛道切换。政策激励正从支持提高能效等“减碳”技术,转向布局未来具有颠覆性的 “无碳”技术。例如,到2035年标志性产业目标(如新能源汽车成为主流)的设定,以及对氢能、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前沿领域的大力投入,都是在为碳中和时代构建全新的技术供给体系。三是监管与考核的导向演变。建立产品碳足迹体系、研究探索碳关税政策、以及将协同效益纳入考核,这些举措不仅是为了当下的环境治理,更是在为未来可能形成的全球绿色贸易规则和碳边界机制做准备,确保中国产业在未来数十年内的国际竞争力。然而,政策和市场构成的驱动框架,其高效运转离不开三大根本支撑动力的赋能。首先,科技创新是核心引擎。碳市场本身通过价格信号激励低碳技术研发,自愿减排市场则为先进技术提供了价值实现的多元路径。其次,公正转型是平稳过渡的保障。必须在推进碳市场建设的同时,统筹好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与民生保障,通过精准政策和区域差异化策略,确保转型过程公平、成果共享。最后,深度参与全球治理是关键一环。中国正通过南南合作、在COP等国际场合积极发声,从全球气候治理的参与者向贡献者与引领者转变,并通过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国内碳市场规则与国际标准衔接,为未来可能的跨境链接奠定基础。中国正通过政策与市场的“双轮驱动”和金融、科技、产业与国际协作的坚实支撑下,稳步迈向碳中和的未来。其政策体系已展现出清晰的战略纵深,不再局限于实现碳达峰的短期目标,而是以终为始,将碳中和的终极愿景转化为当前制度的改革动力与未来的产业布局,驱动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公园(李鹤 摄)务实行动:从局部试点到新质生产力引领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作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采取积极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绿色转型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在双碳目标下,以化石燃料为基础的传统行业加速转型升级,积极探索绿色低碳的发展新模式,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发布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推广绿色技术和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等工作,中国煤炭消费比重由2020年的56.8%下降到2024年的53.2%,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由15.9%提高至19.8%。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中国已培育66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6400多家国家级绿色工厂、490余个绿色工业园区。2024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1.6%,相当于减少11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这是“双碳”目标提出五周年中国绿色转型取得的重要成果。二是清洁能源成为中国发展的新动能。通过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以太阳能、风电、水电、生物质能和核电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发展迅速,并逐步淘汰煤电等落后产能。“十四五”以来,中国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截至2025年6月底,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达22.2亿干瓦,占总装机容量比例达60.9%。三是多层次的碳市场逐步成为资源配置的新机制。自2010年开展碳市场试点以来,全国碳市场建设由小到大,从单一的发电行业拓展到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覆盖了中国60%的排放量,形成了全国强制碳市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和地方碳普惠为主体的多层次市场交易机制。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从发电行业扩围至钢铁、水泥、铝冶炼四大行业,覆盖碳排放量约80亿吨(占全国总量60%以上),截止到2025年10月底,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额总成交量7.7亿吨,累计成交额518.19亿元。四是新质生产力逐步成为推进绿色转型的内生驱动力。新质生产力以创新为特征,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在双碳背景下,创新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渗透到能源、工业、农业等各个领域,成为推动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氧化碳化学链矿化利用技术,以二氧化碳和电石渣为原料生产绿色微米级碳酸钙,成为二氧化碳的高值化利用“金钥匙”。近年来,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和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智能电网技术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工业物联网(IloT)、人工智能(AI)和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控、精准分析和智能优化,实现了降碳节能减排协同管理。“十四五”以来,中国的双碳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但是也要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国内推进双碳工作还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基层工作中对于双碳工作的认识和力量还有待于加强。二是双碳的法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备。目前双碳工作还没有一部上位法,同时随着“十五五”由能耗双控转向碳双控,随着碳达峰由二氧化碳达峰调整为全经济口径的温室气体达峰,原有的政策工具、标准也要进行同步调整。三是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还不能覆盖主要排放行业,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国碳市场与绿电、绿证的政策衔接还有待于加强。四是重塑新全球绿色产业链和价值链任重道远。但是随着国际产业博弈的加剧,国际社会利用绿色贸易壁垒限制中国在关键原材料和技术的做法短期内不会停止。因此,在国内实现产业升级的同时,推进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重构,仍然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中国气候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平均气温10.9℃,为1951年以来历史最高。双碳作为破解全球气候变化的根本之策是功在当代利在干秋的国家大计。随着“十四五”趋近尾声,国内双碳工作平稳推进,为“十五五”和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奠定了基础。从系统变革的角度来看,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并非简单的线性延伸,而是一场涉及能源结构、产业体系、科学技术和全球治理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中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实践,不仅关乎自身永续发展,也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切实贡献。在当前变乱交织的国际环境下,保持战略定力,重塑未来的国家竞争优势,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对于国际传统能源的依赖,增强内生发展的动力,对于实现民族复兴百年梦想具有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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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正式生效
新华社联合国1月17日电(记者 潘云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以下简称《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17日正式生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当天发表声明,指出这是“一项历史性成就”。声明说,《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建立了首个法律框架,用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位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社会现在有了“具有约束力的”全球规则,公平分享海洋遗传资源带来的益处,建立并实施海洋保护区,开展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估,并向最需要的国家提供能力建设和技术支持。声明说,《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填补了关键的治理空白,以确保所有人都能拥有可迅速恢复并富有生产力的海洋。该协定的生效标志着海洋事业发展的一个分水岭时刻,对人类和地球、对国际合作、对联合国而言,都是一项历史性成就。古特雷斯敦促所有国家加入该协定,并呼吁国际社会迅速行动起来,全面落实协定。《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谈判进程始于2004年,于2023年6月以协商一致方式获得通过,并于同年9月开放签署。中国于2025年12月向古特雷斯交存《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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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观点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杨发庭:国家公园建设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
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国家公园的专门立法,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走出的重要一步。国家公园法从布局和设立、保护和管理、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其颁布实施标志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序设立新的国家公园”。新征程上,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厚植发展的绿色底色,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深刻认识国家公园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国家公园法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依法加强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国家公园的建设和发展彰显了国家对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保障民生福祉的使命意识,展现了为子孙后代可持续发展而谋划的责任担当,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的系统思维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自然观。近年来,我国坚持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了国家公园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一届国家公园论坛贺信中指出:“中国实行国家公园体制,目的是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屏障,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资产。”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制度创新。准确把握国家公园的理论内涵和核心要义国家公园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国家公园的内涵,即国家公园是指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和海洋区域。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逐步把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纳入国家公园。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原真性和独特性。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最重要的类型之一,具有生态价值最高、保护范围更大、生态系统更完整、原真性更强、管理层级最高等显著特征。国家公园旨在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以及承载的生物、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和特殊文化价值。目前已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5个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公园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完整性和多样性。一方面,国家公园法以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按照生态系统特性和内在规律,对国家公园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实现自然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另一方面,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国家公园法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水平,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安全,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具有统一性和规范性。一是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国家公园法第六条明确了国家公园的管理体制,即由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方政府协作的管理体制,旨在实现高效协同管理、统筹保护利用。二是规范国家公园设立程序。国家公园法第十三条规定,拟设立国家公园的,由国家公园候选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做好前期工作;前期工作完成后,经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并征求部门意见;具备设立条件的,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后设立国家公园。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具有科学性和精准性。一是科学分区管控。国家公园法第十六条提出,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标,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国家公园区域内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完整、代表性强,核心资源集中分布,或者生态脆弱需要休养生息的区域划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除应急救援、必要生产活动等特定情况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可以开展科普宣传、生态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活动。二是建立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国家公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这有利于实现“底数清、权属实、边界清”,增强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和精准性。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具有全民性和严肃性。一是注重公众参与和全民共享。国家公园法充分考虑原有居民改善生产生活的合理需要,在多个环节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鼓励其参与国家公园经营性服务。二是多元化资金保障。国家公园法明确,国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国家公园资金保障制度,同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资助等方式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支持。三是严惩违法行为。国家公园法明确了公众在享受权益的同时也需承担守护责任。第五十四条规定,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国家公园界线标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在核心保护区违规活动,违法修筑设施或者进行工程建设等,最高可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高质量推动国家公园建设的实践路径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主体。高质量推动国家公园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坚持国家代表性和全民公益性,努力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一要统筹好自然生态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和内在规律,把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保护和管理好国家公园区域内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生物及其遗传资源、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等特定保护对象,推动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统筹国家公园区域内自然生态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守护好自然珍宝和文化瑰宝,让自然遗产和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二要加强数字赋能和服务保障。强化数字赋能国家公园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测数据集成分析、共享和综合应用,全面掌握生态系统构成、分布、动态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状况,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强化国家公园支持保障体系,依法完善支持国家公园建设的政策措施,确保规划、财政、考核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完善国家公园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国家公园文化,传播国家公园理念。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制定国家公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国家公园防灾减灾、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相关工作,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三要加强考核评估和全程监管。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建立日常巡护制度,合理配备巡护人员和巡护装备,加强巡护站点建设。加强对国家公园生态系统状况、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生态文明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国家公园空间用途管制,建立举报制度和权益保障机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国家公园建设既是一场攻坚战,又是一场持久战。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资产,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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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月14日至15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6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总结2025年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研究谋划“十五五”工作,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今后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用专章部署“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美丽中国建设的历史方位、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会议强调,今后五年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中国新画卷。要坚持环保为民,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全面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体系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下大气力破除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美丽中国建设内生动力。要坚持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保护生态环境。要坚持锤炼作风,提高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履职能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积极担当作为、奋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宣传阐释,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三是着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促进重大战略区域绿色发展。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效保障生态安全、核安全。五是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深化科技创新,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构建现代化监测体系,强化资金保障,深入实施全民行动,积极引领全球环境治理。六是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标志性战役成效卓著,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美丽中国建设布局系统展开、美丽系列行动全面推进,全球环境治理引领力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拓展中持续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绿水青山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绿色发展新动能更加强劲;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贡献更加彰显,助力塑造于我有利的外部环境。要深刻感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的理论引领力、价值感召力、改革推动力、国际影响力,始终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会议强调,要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科学研判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准确把握“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和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聚焦重点发力,围绕难点攻坚。要把握一个要求,深刻理解美丽中国建设内涵。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更高标准,加快绿色转型、增强绿色动能,持续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加快形成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要聚焦一条主线,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更好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突破。要突出一个抓手,以碳达峰和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源头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强化降碳减污目标协同、政策协同、措施协同,从源头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要用好关键一招,向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动力。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向制度要效能、向科技要质效、向市场要活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会议确定,2026年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统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编制实施“十五五”生态环境领域规划,分级分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行动。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三是着力增强绿色发展动能,促进绿色生产力发展,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四是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五是加快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六是切实守护美丽中国建设安全根基,强化生态安全风险防范,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七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持续推进全民行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要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胸怀“国之大者”,扎实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战略任务落地见效。要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要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形成廉荣贪耻、崇廉拒腐的良好氛围。会上,山西省、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云南省、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局)作交流发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局)作书面交流。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郭芳主持开幕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董保同、李高出席会议。部分老领导、老干部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计划单列市生态环境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负责同志;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部机关各部门其他司局级干部和处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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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