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全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咨询委员会国际委员
2022年,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主席国,助力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昆蒙框架”,设定了“30X30”等雄心勃勃兼具可操作性的目标。这不仅是一项全球承诺,更标志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从局部、专项的生态工程,升级为纳入国家治理核心的全局性、系统性战略。中国的实践揭示了一条清晰路径:在把生态文明融入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国家战略指引下,通过深刻的制度重构、空间重塑和社会动员,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从少数部门的专业任务,真正转化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纲领。
顶层设计:制度重构与法治保障的主流化进程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首要特征,是将其从政策倡议提升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国家战略与法律义务。2023年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是这一进程的纲领性文件。它不仅是技术蓝图,更是政治承诺的集中体现。该计划将“昆蒙框架”目标全面分解、无缝嵌套进“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双碳”战略等国家核心议程,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完成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这意味着生态保护绩效直接关联地方主政官员的考核,赋予了战略前所未有的执行刚性。
在空间层面,中国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构筑了不可逾越的生态安全底线。全国逾315万平方公里的生态保护红线,将超过90%的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珍稀物种栖息地划入永久保护范围。新构建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则从法定规划层面确立了生态空间的优先地位,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从根本上遏制了开发建设对自然空间的挤占。这一“底线管控+全域规划”的模式,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稳定、可持续的空间约束。通过国土空间规划,把优化整合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明晰边界和权属,同时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现有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增加保护地面积和提高生态学代表性和连通性。这也是中国履约落实“30X30”目标的重大举措,有望成为提前实现30%保护目标的国家。

江苏盐城昔日“盐”田滩涂焕发高“颜”值 ( 雷声 摄 )
法治建设的同步推进则为上述空间管控与管理改革提供了坚实保障。《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的出台,以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的修订,共同编织了日益严密的法律网络。特别是《国家公园法》的出台,将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成果制度化,明确其公益属性与统一管理权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发布典型案例,确立了“预防性保护”和“生态修复优先”的司法原则,大幅提高了破坏生态的违法成本。至此,中国形成了“战略引领—空间约束—法律保障”三位一体的顶层制度框架。
体制改革:国家公园引领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体制变革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从体制建设试点开始,到发布《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机构改革优化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发布《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实现了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统一管理体制的巨变。这场变革不仅是自然保护理念的转变,保护面积的增加,更是对长期存在的“碎片化”管理痼疾的根治。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把划入的各类旧有保护地整合为一个统一管理的整体,彻底结束了“九龙治水”的历史。通过保障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的权益、鼓励社区和社会组织参与、实施保护管理和日常巡护措施、加强环保督察和社会监督、开展自然教育、休闲康养和可持续旅游等活动,引导保护与发展从对立走向协同。初步实现了规划、保护、管理、资金、执法和监督的协调统一,显著提升了自然保护管理体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多元共治:企业转型与社会力量的创新崛起
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治理格局,已从政府单一主导,演变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生动局面。企业与民间力量的深度参与,为保护事业注入了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牵头组建的“工商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联盟”,推动企业自然受益转型,将自然资本考量融入供应链管理与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正在编制的《中国企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6-2030)有望近期发布。
企业正经历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创造价值的战略转型。领先企业开始采纳“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框架,系统评估并披露其对自然的依赖、影响及相关风险,把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日常运营。例如,蚂蚁集团通过“蚂蚁森林”联动超7亿用户参与植树5.48亿株、率先开展GEP核算、生态修复与自然保护;蒙牛集团发布乳业行业的首份TNFD报告,并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其供应链零毁林。蒙牛旗下的现代牧业采购中粮国际源自巴西的首单“零毁林”大豆于2024年5月抵达天津港;龙源集团率先制定能源行业的ESG战略,在项目开发中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隆基绿能则承诺2050年实现生物多样性“净零损失”。国家电网和圣牧等企业率先开展自然资本核算,推动企业向自然受益转型等。
环保组织与科研机构则扮演着关键的“毛细血管”与“神经末梢”角色。山水自然保护中心、阿拉善SEE基金会等组织,凭借其专业性与灵活性,在青藏高原雪豹监测、大熊猫国家公园、云南社区保护地建设等一线工作中填补空白。大学与科研机构如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为GEP核算、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和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等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科技支撑。更为深远的是,“公众科学”的兴起——通过观鸟记录、物种识别APP,数百万公众成为了生物多样性数据的贡献者,极大提升了全社会的生态科学素养与保护意识。
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和民间组织的积极参与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带动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如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与河北山西两省相关部门联合,与北京林业大学、北京林学会以及国内外环保组织合作开展的“迎豹回家,共橡自然”倡议、西子江生态保护中心与当地村民合作通过授权保护中华穿山甲项目、南京江豚水生生物保护协会在南京市开展江豚保护项目、宁波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的守护“神话之鸟”中华凤头燕鸥志愿服务项目等,让我们从中看到了希望。
金融创新:从绿色信贷到生态信用市场的探索前沿
金融体系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将其引导至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实现主流化的关键一环。中国在此领域的探索,正从支持绿色项目向激励生态绩效深化。
传统绿色金融政策已奠定基础。《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明确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支持范围;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下,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宣言》获得了超百家银行的签署承诺。在操作层面,金融机构开始将生物多样性风险纳入信贷审批流程,并创新推出“湿地贷”“森林碳汇质押贷”等产品。
更具前瞻性的探索,集中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生物多样性信用市场的构建上。这标志着从“为保护项目融资”向“将生态效益转化为可交易资产”的范式转变。在海南,省农信社基于红树林的固碳等生态价值预期,创新发放了全国首笔“蓝碳贷”。北京绿色交易所等平台,正致力于开发生态系统核算与交易基础设施。桃花源基金会等环保组织在四川、云南开展的保护项目,则为未来“生物多样性信用”的生成提供了可量化、可核证的实践原型。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与多方合作共同研究推动生物多样性信用的应用。尽管这一市场尚处早期,面临标准缺失、法律权属不清等挑战,但其方向清晰:通过科学的生态价值核算,将保护行动产生的增量效益转化为可测量、可报告、可验证的“信用”或“权益”,并最终通过市场化交易实现其经济价值,形成“保护者受益”的可持续闭环。
价值主流化:GEP核算引领全球
生物多样性价值主流化是“昆蒙框架”的重要目标之一,国际社会高度重视。中国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引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已从地方试点探索进入全国性制度化建设阶段,初步形成“核算—转化—交易”的政策框架。主要进展包括:一是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GEP核算试点,全国超过百个市县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或称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为生态价值明码标价;二是浙江、福建等地创新“生态银行”“生态贷”等模式,将生态资源转化为可抵押、可交易的资产;三是浙江省、江西省、贵州省走在制度创新前沿。浙江首创“GEP核算应用体系”,并探索“GEP贷”等金融应用;江西出台了全国首部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地方性法规;贵州将GEP纳入省级生态文明考核。四是北京、深圳等地环境权益交易所逐步探索碳汇、水权等交易品种;五是国家政策明确将生态保护补偿与产业发展、绿色金融挂钩。
核心挑战依然突出:一是生态价值的量化标准尚未达成共识,缺乏认证体系,市场公信力不足;二是交易需求以政府主导或企业社会责任采购为主,市场化消费机制尚未形成;三是生态产品产权界定模糊,收益分配与长期保护责任难以绑定;四是生态信用等复杂衍生品缺乏法律与监管框架;五是国际合作有待加强,中国参与和引领生态系统货币化核算和海洋生态系统核算标准制定的程度较低。当前仍处于“价值发现”阶段,迈向成熟“价值交易”市场仍需在标准、法治与金融工具上取得突破。
总之,GEP核算已不再是少数地区的实验,而已成为全国范围内衡量“绿水青山”价值的主流政策工具。GEP也获得了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欧盟和亚洲发展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的推荐和采纳,并在一些国家开展试点。中国率先开展的GEP核算在生物多样性价值核算方面走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将发挥全球引领作用。
保护成效:濒危物种保护与生态系统恢复世界瞩目
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日益显现。大熊猫、藏羚羊、雪豹、东北虎、东北豹、朱鹮、江豚和海南长臂猿等濒危物种保护成效显著,濒危等级降低。中国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80年代的12%提升到2025年的25%,贡献全球超过25%的新增森林面积。“中国是世界上治理荒漠化方面最杰出的国家”,北方地区近10年沙尘天气总数对比上一个10年减少30%。中国湿地和海洋保护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国际倡议:中国由参与者成为引领者
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10多项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申请得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支持,呈现了中国精彩。”中国是全球自然保护倡议的深度参与者与重要贡献者,其参与范围广、数量多、管理日趋科学,已成为全球自然保护体系的中坚力量。
目前,中国拥有世界自然遗产与自然与文化双遗产19项、世界地质公园41处、世界湿地城市13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2项、IUCN自然保护地绿色名录31处,数量均居世界第一;同时,中国有34处人与生物圈保护区和82处国际重要湿地,均居世界前列。
中国成功举办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生物多样性和湿地等公约缔约方大会和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展示了中国的成就、彰显了中国的国际领导力。
综上所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代化治理,是一场涵盖理念、制度、空间、市场、社会和参与国际治理的深刻系统性变革。它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通过国家战略与法治的刚性约束、国土空间与保护地体系的优化整合、管理体制的重构,奠定了政府主导的坚实基础。进而,它创新性地激发了企业与市场的转型活力,释放了社会组织的专业潜能与公众的参与热情,最终形成了多元共治的强大合力。
中国的实践表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流化,绝非简单的国际承诺,而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一场深刻革命。从大熊猫的悠然踱步到东北虎的王者归来,从长江江豚的再度微笑到红树林里的金融创新,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出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全面展开,这些具体而微的成果,共同勾勒出一个发展中大国平衡保护与发展的中国智慧。这条道路,不仅关乎国土自身的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也为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贡献了一个兼具雄心、系统性与可行性的治理方案,为实现“昆蒙框架”的宏伟目标注入了强劲的东方动力。
中国已经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未来之路充满机遇和挑战。首先,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对世界最大的贡献;其次,学习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走出有中国特色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之路,将对世界做出更大贡献;最后,站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高度,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采纳、参与、发起制定和执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标准,将更有利于发挥中国的国际领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