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建中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特聘研究员、中国石油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原专职副主任
“十五五”是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和《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明确把节能降碳和能效提升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强调要坚决遏制能源消费总量不合理增长,持续提升能源资源产出效率,从源头有效减少碳排放,预示着我国节能降碳和能效提升将进入高标准、严约束、上水平的新阶段。
众所周知,能源利用效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检验能源大国迈向能源强国的核心标尺。节能是“第一能源”,在能源战略中处于优先地位。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推进减煤控油,强化新增用煤用油需求管理,推动煤炭消费和石油消费逐步达峰,是实现“双碳”的现实途径。提升能效水平,减少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耗依赖,是对能源系统质量、技术水平、治理能力的综合检验,直接决定能源安全韧性、绿色转型速度和国际竞争力。
我国是能源生产、消费、进口大国,多年来始终把节约优先作为能源事业发展的既定方针,坚持不懈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据统计,1980—2024年,我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约96%,特别是近10年,基本以年均3%左右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以上的经济增长,相当于少消耗能源近30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60亿吨。尽管如此,目前我国单位GDP能耗仍为世界平均水平的约1.4倍、美国的2倍、日本的2.5倍、德国的3倍、英国的4倍、丹麦的5倍,能效水平差距明显、潜力巨大、挑战严峻,是推进能源强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面对日趋激烈的全球绿色低碳竞争,高耗能、低能效、高排放产品的出口压力增大,出口商品的竞争力越来越依靠能源技术的先进性、能源利用的高效性。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事业发展突飞猛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相较于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节能和能效提升无须新增资源开采、无须承担供应链风险,是最可靠、最稳定的“隐形能源供给”。据测算,我国每提升1个百分点的能源利用效率,相当于新增数千万吨标准煤的能源供应、减少上亿吨二氧化碳排放。推进能源强国建设,不仅要做到能源供应保障有力,还要做到能源利用高效节约,并通过能效水平的提升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高耗能、低效率产业有序转型,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装备等绿色产业,形成“能效提升—产业升级—低碳发展”的良性循环。
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化发展阶段,能源消费刚性增长压力较大。“十五五”期间,我国将从能耗双控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需统筹好节能降碳与产业优化升级、能源绿色转型的关系。一方面,把节能降碳的重点放在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上,从严约束传统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突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节能降碳挖潜;另一方面,积极培育有利于节能降碳的新产业、新业态,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发展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在依托东数西算等布局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富集区域集聚,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同时,加快推进算力、通信基站和机房等基础设施的节能降碳改造,从源头严控低效用能、无效耗能,持续提高单位算力能效和单位信息流量能效。
要坚持严考核、硬兑现,健全更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把碳强度、能耗能效、化石能源管控等关键指标纳入地方和重点企业刚性考核,压实属地与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结果运用、严肃追责问责。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用好碳市场、绿色电价、税收优惠等政策,强化能效监管与技术迭代升级,以强有力的考核倒逼和激励引导,保障“十五五”节能降碳与能效提升目标全面完成。
本文原载于2026年5月10日《石油商报》1版
